「童」Sing歌唱比賽(錄像版)(截止報名)

比賽目的︰讓孩子發揮歌唱才能,以歌聲展示自己,唱出真摯的情感。 

比賽日期︰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

比賽形式︰於指定網站自行上載歌唱片段之影片檔案【報名完成後,參賽者將於五個工作天內收到「『童』Sing歌唱比賽(錄像版)-上載參賽片段須知」電郵,內附指定網站,敬請留意。】

組別:幼稚園K1組 / 幼稚園K2組 / 幼稚園K3組 / 小學P1-P2 / 小學P3-P4 / 小學P5-P6

比賽語言項目:粵語 / 英語 / 普通話(可參加多個項目)次比賽只設單人賽,不設雙人及合唱團項目。】

歌曲︰自選歌曲(可清唱或自備純音樂,限時3分鐘,必須包括主歌Verse副歌Chorus部分

費用︰每個語言項目$220

截止報名日期:2020年10月21日

上載影片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0日

結果公佈︰結果將於2020年1112日於M for Mother網站公佈,得獎者將個別電郵通知領獎詳情;未有獲獎的參賽者之等級證書則以郵寄方式發放。

證書寄送日期︰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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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專業評審團︰

所有錄像先由大會專業評審團作出遴選,再由星級評判康子妮(Lily Hong)評審獎項。

 

星級評判︰康子妮(Lily Hong)

5歲開始學鋼琴,畢業於多倫多大學(鋼琴演奏)。在學時已擁多年鋼琴教授及教會司琴經驗,回流香港後,曾於著名小提琴家西崎崇子名下的音樂中心任教。2000年進入娛樂圈,近年積極參與音樂工作,曾編寫及出版了多本鋼琴曲譜,並擔任多個演唱會的和音,包括《Pretty Crazy 容祖兒世界巡迴演唱會》及《古惑仔之歲月友情演唱會》等。

評分準則

  • 歌唱技巧︰掌握歌曲演唱技巧、旋律、節奏及拍子(30%)
  • 發音咬字︰聲音的運用,咬字、發音的準確度(20%)
  • 情感演繹︰投入地表達歌詞中的情感(30%)
  • 舞台台風︰恰當表達歌曲的肢體語言、衣著、眼神及表情(20%)

獎項

  • 每個組別,每個項目均設冠、亞、季軍乙名及優異獎 3名
  • 冠、亞、季軍得獎者可獲評分紙*、獎盃及等級證書;優異獎得獎者可獲評分紙*、獎牌及等級證書
  • 所有參賽者將獲發「等級證書」以茲鼓勵【證書將以郵寄方式送出(不包括評分紙),參賽者分數將根據以下等級劃分
  • 參賽者分數如低於 65分,將獲發「參與證書」以茲鼓勵【證書將以郵寄方式送出(不包括評分紙)】

*得獎者評分紙內容包括︰等級及星級評判康子妮(Lily Hong)評語

等級證書詳情

分數

等級

 >85分

 榮譽

 75分-84分

 優良

 65分-74分

 良好

 

 參賽影片規則

  • 參賽影片時限為每個項目3分鐘,如影片超時,評判有權中止影片。
  • 每個項目只可上載一則比賽片段,片段可使用一般智能手機或攝錄機拍攝,請注意需於安靜環境下拍攝。
  • 每段片段開始時,參賽者必需先清晰說出全名(可以粵語、英文或普通話讀出)。
  • 參賽者可選擇清唱,或純音樂作伴奏音樂,惟伴奏音樂不得有任何人聲或和聲。
  • 影片內容必須包括主歌Verse副歌Chorus部分
  • 參賽者必須穿著整齊、端正面對鏡頭、不須配戴口罩,並於光線充足的背景場地進行拍攝。
  • 鏡頭須正面拍攝,片段須清晰顯示出參賽者的面容及上半身。
  • 參賽者必須背誦歌詞,否則會影響評分。
  • 比賽片段不可剪接及不可進行任何形式之後期製作,否則取消資格。
  • 所有參賽片段,每個項目只可提交一次,一經上載或遞交,則不能重新上載或遞交。
  • 大會只以第一次上載的影片作準,如重覆上載影片,大會以影片無效處理。
  • 截止上載影片日期為2020年10月30日下午11:59,逾時上載之影片不獲接納,時間以大會系統紀錄為準。
  • 上載之片段必須為參賽者本人為本次比賽拍攝,大會並不接受為其他目的拍攝之影片作為參賽影片之用。

條款及細則

  1. 報名可填報多個項目,報名後不得更改,報名費一概不獲發還,亦不得轉讓他人或轉作另一項比賽之用。
  2. 參賽者必須就讀香港幼稚園及小學的學生,大會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有效學生證明文件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3. 參賽者必須填報符合大會所設定資格之組別。如有違規者,將被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已繳報名費亦不獲發還。
  4. 參賽者一旦遞交報名表格,則相等於接納上列的參賽影片規則、條款及細則,如大會發現任何違反此比賽相關細則及條款的行為,大會將保留隨時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
  5. 參賽者須確保所有提交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及正確,所有資料均以報名表記錄為準,如因錯誤或不完整輸入的資料而導致參加者未能接受由大會發出的訊息、電郵及證書,大會概不負責。
  6. 所有提交的參賽影片,不論得獎與否,均不會退還予參賽者。
  7. 大會及評判具最終裁決權,參賽者需尊重評判決定,不得異議,是次比賽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8. 大會擁有最終更改及決定權。大會保留任何賽事規則及條款、獎項及評判安排之更改權利,而毋須事先作出知會。
  9. 所有參賽影片主要供評判作評審用途,以及可能截取片段被上傳至主辦單位之網頁或宣傳刊物中作宣傳之用,所有一切版權均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無須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
  10. 一切以網站及Facebook最新發佈消息為準。
  11. 如有任何爭議,M for Mother擁有最終之決定權。

查詢:2891 9397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中午1時30分;下午3時至6時30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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